苏州市住建局:做好年终结算,建设单位应及时支付工程款!

支付方式

农民工工资施行“日计酬、月结算”的支付方式。

每月10日前,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银行卡。

超出农民工工资部分的工作报酬,原则上应按约定在3个月内结算支付(如遇春节,则在春节前全部结清)。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将合同价内已完成工程量的人工费用全部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预警功能

“苏州市建筑业从业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升级完善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预警功能,“平台”自动计算工资金额并进行数据对比,对不满足工资足额发放的项目予以系统预警,经预警整改不到位的,给予扣分或行政处罚。

全面落实“苏安码”现场考勤准入管理

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实名制通道考勤设备应具备“苏安码”现场实名制考勤准入管理功能,严禁“红码”农民工进入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应将农民工相关信息内容输入“平台”。

未落实“苏安码”现场实名制考勤准入管理要求的,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实名制现场虚假考勤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对相关单位、人员予以行政处罚。

阅读剩余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