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住建局:符合规定,可先行开工建设桩基部分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先行开工建设桩基部分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各单位(处室):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纾解企业困难,全力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参照省政务办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重大项目建设审批“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6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在全市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先行开工建设桩基部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和内容

徐州市新建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根据工程项目实际,自主选择是否分阶段申请办理桩基施工许可。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可按照“桩基工程”和“主体工程(不含桩基)”两个阶段分别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二、办理桩基施工许可条件

办理桩基施工许可须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52号修改)规定。其中:

1.桩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取得审查合格意见书)。

2.桩基工程报建的施工单位和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为同一个单位,并取得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通知书,且承诺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安全。

3.签署告知承诺书。

三、办理流程

分段施工许可手续办理,由建设单位登录徐州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页面或江苏省住建厅网站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工程项目施工许可页面进行申报。

四、相关要求

1.行政审批部门积极推进施工许可分阶段办理,制定相应的审批流程和办事指南,强化政策宣传,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落实。

2.建设单位办理桩基工程施工图审查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审表(桩基工程)。

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③全套桩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全套桩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表明结构与荷载的相关图纸和资料。

3.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桩基工程建设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相关要求,确保桩基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

4.对于虚假承诺、违反承诺等失信或者违法行为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责令整改、并予以公示。

5.建筑工程桩基施工图纸批准合格后,后续上部结构送审图纸与送审桩基施工图纸时的上部结构图纸须一致,否则需重新审查桩基、基础施工图纸。施工图审查机构应进行核验。

6.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试行一年。

附件: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桩基工程施工报建承诺书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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