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JC/T 507—2012《建筑装饰用水磨石》,与JC/T 507—201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补了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b)增加了高性能水磨石、高性能水泥人造石、晶面水磨石、尺寸稳定性的术语和定义(见3.3、3.5、3.9和3.16);
c)按抗折强度和吸水率分类,增加了高性能水磨石、高性能水泥人造石(见4.1.1);
d)更改了制品表面效果分类(见4.1.5,2012年版的4.1.5);
e)更改了预制水磨石的常用规格尺寸(见表1,2012年版的表1);
f)增加了树脂-水泥基高性能磨石的标记示例(见4.3);
g)更改了水泥品质的要求(见5.1,2012年版的5.1);
h)增加了混凝土外加剂要求的规定(见5.7);
i)增加了掺合料、纤维要求的规定(见5.8和5.11);
j)增加了高性能水磨石、高性能水泥人造石外观质量要求(见表2和表3);
k)更改了尺寸偏差技术要求(见表4和表5,2012年版的表4);
l)增加了水磨石尺寸稳定性的要求(见6.3);
m)增加了水磨石线性热膨胀系数的要求(见6.4);
n)更改了水磨石光泽度的要求,并调整光泽度为功能项目(见6.5.2,2012年版的6.3.2);
o)增加了水磨石其他应用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的规定(见6.5.8);
p)增加了水磨石尺寸稳定性的试验方法规定(见7.4);
q)出厂检验项目增加吸水率(见8.1.1);
r)型式检验项目增加尺寸稳定性(见8.1.2);
s)增加了吸水率判定的规定(见8.4.1.3);
t)增加了尺寸稳定性判定的规定(见8.4.2.4);
u)增加了线性热膨胀系数判定的规定(见8.4.2.5);
v)删除了原标准的附录B、附录C和附录D,相关方法直接引用现行标准。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水泥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97)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扬州大学、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辉县市弘远建材有限公司、宿州典跃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宁波时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力达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大古建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安徽宝格丽新型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盖特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朵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福建鹏翔实业有限公司、中集绿建环保新材料(连云港)有限公司、云浮市豪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南星大理石有限公司、山东赫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后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谈永泉、杨鼎宜、骆静静、俞锋、王天琪、史学礼、韩士广、郭君建、汝宗林、王庆平、雷翅、郭栋、石峰、于符静、杜泽、王中良、魏辰芮。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3年首次发布JC 507
——1993,2012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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