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1981-2008《建筑用轻钢龙骨》
GB/T 11981—2008
前 言
本标准与日本JIS A 6517:2002《建筑用轻钢龙骨》标准、美国ASTMC 635—2000《吸音天花金属悬吊系统的制造、性能和测试》标准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 11981—2001《建筑用轻钢龙骨》。
本标准与GB/T1198—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引用文件的规则修改为:区分注日期和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并修改、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2001年版的第2章;本版的第2章);
——取消了冷轧钢板(带)作原料(2001年版的3.1.1;本版的3.1);
——增加了L型直卡式承载龙骨、L型收边龙骨和CH型墙体竖龙骨(本版的3.3.13、3.3.14、4.1.1.10和表1);
——增加了不等边龙骨及标记示例(本版的表1和4.2.2);
——对龙骨的种类进行重新划分并调整了部分龙骨的规格尺寸(2001年版的表3;本版的表1);
——取消了产品分等并对技术要求进行了部分修改(2001年版的第5章;本版的第5章);
——增加了涂层钢板(带)外观质量的要求(本版的5.1);
——增加了涂层钢板(带)表面防锈的要求及相应的试验方法(本版的5.3.2、6.3.6.3和6.3.6.4);
——修改了双面镀锌量的测试方法(2001年版的6.3.6.1;本版的6.3.6.1);
——增加了龙骨力学性能测试中荷载值及垫板的重量要求(本版的6.3.7);
——增加了墙体龙骨力学性能测试中对用自攻螺钉进行组装时的要求并明确应采用普通纸面石膏板(2001年版的6.3.7.1;本版的6.3.7.1);
——调整了D60龙骨的承载力(本版的6.3.7.4);
——将T型主龙骨的承载能力分为轻型和中型两种,并增加了中型承载能力T型主龙骨的承载力要求(本版的表1和6.3.7.6);
——对型式检验的要求进行了部分修改(2001年版的7.1.2;本版的7.1.2);
——修改了抽样方法(2001年版的7.2;本版的7.2);
——增加了单项检验结果的判定方法(本版的7.3.1);
——修改了判定规则(2001年版的7.3;本版的7.3);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耐盐雾试验方法”(本版的附录A)。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轻质与装饰装修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5)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工业杭州设计研究院。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张家港市五原钢制品有限公司、可耐福石膏板(芜湖)有限公司、浙江裕丰建材有限公司、优时吉中北建筑材料(深圳)有限公司、大连舒心门业有限公司、上海华新顿-阿姆斯壮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深圳市鹏龙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拉法基石膏建材有限公司、上海桐井建材有限公司、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奥来国信(北京)工程材料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轻钢龙骨厂、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翟跃忠、陈旭晔、魏超平、耿直。
本标准委托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工业杭州设计研究院负责解释。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11981—1989、GB/T 11981—2001。